隔斷的耐火標準-隔斷如何保持防火?
隔斷板應(yīng)滿足以下一項或多項標準以避免火勢蔓延:
E:完整性——阻止火焰和熱氣體滲透的能力。
I:絕緣——限制冷側(cè)溫度上升的能力。在大多數(shù)情況下,與初始溫度相比,冷表面的溫度平均增加不會超過140攝氏度,或局部增加180度。
R:承重功能——結(jié)構(gòu)在不倒塌的情況下承載載荷或動作的能力。本準則僅適用于防火分區(qū)邊界也具有承重功能的隔墻。
在某些特定情況下,當?shù)胤ㄒ?guī)可能會要求附加參數(shù)。
耐火性始終以分鐘表示,通常以30分鐘的倍數(shù)表示。例如,可以承受至少90分鐘的火災(zāi)暴露的承重隔間地板將是“REI90”,而三明治(非承重)隔墻可以保持火焰熄滅和低溫至少60分鐘將是'EI'60。
標準E和I旨在阻止火勢蔓延。在只有“E”(完整性)要求的情況下,未暴露表面的溫度可以不受限制地升高。但如果未暴露的表面達到高溫,則相鄰(非火災(zāi))隔間中的可燃材料可能會自燃。這會導(dǎo)致火勢甚至在火焰或熱氣體穿透隔斷板之前就蔓延到該隔間。為避免這種情況,防火分區(qū)、逃生路線、地板等也需要“I”(隔熱)要求。
在分類為“EI”或承重分類為“REI”的元件中,冷煙可能會穿透隔斷板,因為測試標準只考慮熱氣體。在火災(zāi)中,熱量會激活,例如,膨脹材料接頭和滲透密封并創(chuàng)建一個嚴格的邊界。但在火勢到達隔斷板之前的階段,冷煙可能會穿透隔斷板。這通常不會引起火勢蔓延,但煙霧通常對建筑物的居住者有害。避免煙霧傳播的最佳方法是使用緊密裝配在一起且不留間隙的產(chǎn)品,最好與排煙系統(tǒng)結(jié)合使用,以便為煙霧提供出路,而不會產(chǎn)生超壓。